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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根”水泥柱带走风一般飘逝的童年》追踪 十几岁的孩子给8岁亡童的爸爸写了封信 “叔叔阿姨快快振作起来” “小志强不想看到你们这样” 昨日,晚报报道了发生在郑密路鼎鑫苑小区大门口的一起惨剧。 因为尚未划定谁对此事负责,8岁亡童小志强的遗体,昨天仍躺在冰冷的地上。 晚报首席记者 徐富盈 文/图 昨天,下了一天雨 昨日,雨不停地下着,天气预报说,郑州中雨转大雨。 郑密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鼎鑫苑小区门口,孩子的爸爸妈妈肩并肩坐在一起,表情木然。 雨布下,是小志强的遗体,前面摆着他的彩照。 小志强的舅舅黄开远说,12日下午,嵩山路派出所民警和淮河路办事处工作人员通知他们,昨日上午10点到派出所开协调会,称到时会通知责任方到会,由辖区办事处和派出所协调。“上午10点我们去了,他们又说,没通知到责任主体。问责任主体到底是谁?他们又说,还没有最终界定。” 他们是在小区的租房户 “这里的物业7月15号撤了,现在这个小区没有物业,我是租房户,我也打听不出来具体要找谁。”小志强的爸爸告诉我,鼎鑫苑小区的房子是他去年7月租住的,每个月房租700元。 对于连接铁门门柱的施工要求,一名干过建筑业的陈先生说,建这个柱子应该先挖地基,预埋螺纹钢,黏合砖架的水泥要达标。“建在斜坡上,更应该注意。现在断柱子暴露出来的问题说明,它只能承受自上而下的纵向压力,这一扇铁门自重100公斤左右,加上3个孩子的重量,产生的横向力一旦超出承受能力,肯定出事。” 小志强的叔叔张克峰展示了一幅照片,是小志强倒地的惨状,令人目不忍睹,“办事处和派出所都劝我们,尽快把孩子尸体送到殡仪馆整容,我们也想尽快给孩子安排后事,但责任方不划定,我们心里不踏实”。 小伙伴们尚不知小志强“没了” 出事时,和小志强一起在铁门上玩耍的孩子叫亢亢和龙龙,他们均已回家。一人骨折,一人因为惊吓发起高烧。 小区居民说,事发时,龙龙在大门北侧,离门柱较远,当时只是擦伤,吓得不轻,亢亢在中间,造成骨折。小志强离门柱最近。 我辗转找到了亢亢家。 10岁的亢亢躺在沙发上静养,他的小腿和右脚骨折,头部、肩部擦伤。亢亢的妈妈说,孩子告诉她,浑身疼。 亢亢的妈妈把我拉到一边悄悄嘱咐,孩子年龄太小,不要问太多,因为亢亢“还不知道小志强不在了”。 采访期间,相邻小区一名10多岁的小朋友,拿出一封他写给亡童父母的信,令小志强一家再次落泪。 信上写着:“叔叔阿姨,看到这样的惨剧我很难过,希望小志强在天堂开心,也请你们节哀。我没有能力帮助你们,但我想,是不是要引起更多人的善心,来惩治那些偷工减料的畜生……叔叔阿姨快快振作起来,我想,小志强不会愿意看到你们这样。” 相关部门专门开会协商处理事宜 居民说,鼎鑫苑是拆迁安置小区,建于2004年左右,居民大多来自老坟岗、解放路一带,小区有3栋楼,150多户,自2005年后陆续搬来。他们只知道让他们搬家的是二七区拆迁办,具体负责人是谁,说不清。 昨日中午,我和小志强的亲属来到了嵩山路派出所治安二中队。付明中队长和淮河路办事处的副书记冯军,正在会议室讨论此事。 付明说,鼎鑫苑小区建有七八年了,责任主体的认定还需要时间。 冯军说,只知道鼎鑫苑小区的承建方是鼎鑫公司,因为时间太久,目前该公司的具体情况,他们也不了解。正在查找中。 他们说,市政府和二七区政府对此事非常重视,“今天下午2点,区里开专门会议研究,下午3点,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要开协调会,具体要落实责任”。 冯军还表示,事情未解决前,办事处会先拿出来5000元,保证小志强亲属们的吃住花费。 二七区委宣传部: 鼎鑫苑小区大门倒塌事故处理有序 昨晚,二七区委宣传部发来一份稿子: 9月12日中午,发生在郑密路鼎鑫苑小区,3个八九岁男孩(经查皆为该小区居民)爬上该小区铁大门荡悠,引发大门连门柱倒塌造成一死一伤的意外事故(小区门口监控摄像录下全过程)。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迅速安排淮河路办事处、嵩山路派出所、区房屋征收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前往事发现场,调查情况,慰问安抚死伤者家属。并成立包括群众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等组成的鼎鑫苑小区大门倒塌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工作组要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客观公正、积极稳妥地参与处理工作。 区征收局要尽快落实对该小区大门的建筑质量鉴定报告的办结。 公安部门找到该大门建筑商,要求建筑企业负责人必须到位,积极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区房屋征收局作为建筑企业的项目建设协议单位,在找到责任主体之前,代替责任方先行垫资2万元支付给死者家属处理后事,积极做好伤者救治,待责任主体找到后,再依法依规接受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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