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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鲁燕 去年11月的一天凌晨2时许,家住郑州的小侯姑娘,骑电动车回家,途经港湾路果树研究所北100米左右时,“突然路边一个没有井盖的窨井,死死地咬住了我的前车轮,我被摔飞出去好远”。 疼痛中拨打了120,随后她被拉去了医院,她的上面5颗牙齿都被磕掉了。 小侯说,她也咨询了很多牙科医生,要是种牙及时的话,还好,要是不及时,可能会引起面部轮廓改变,牙床也会萎缩。除此外,高昂的医疗费也让她有些为难,“听说种5颗牙花费就要七八万”。 小侯伤残鉴定是9级伤残。 小侯想到了造成她这么大痛苦,不是自己的过错,应该有人为她的伤情埋单。 于是,她想到了打官司。但是从今年3月底到现在,因窨井盖的主人没有找到,她的起诉一直没能成行。 小侯的代理律师高律师说,将谁列为被告,的确颇费周折。她原先将管城区市政管理部门和一家开发商列为被告,后经调查,又撤诉了。“这次重新起诉时,我们又将城市管理部门等两家列为被告,但经过调查,依然不能确认这两家单位负有管理义务。” 她咨询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复是,窨井的归属很复杂,首先分不同的窨井,有电力、燃气、污水、雨水井等,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有的由市里管,有的归区里管,有的单位只负责修路,有的负责管理,但还存在是否交接的问题等。 “市民在路上走,难道还要成为市政方面的专家吗?一旦发生侵权事件,维权就成为难题。是否应责成某一公共设施管理机构来统一管理呢?”高律师说。 线索提供 孟永红 庆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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