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中国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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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受贿867万余元,原北京通州建委主任一审被判死缓 北京通州区原区长助理、建委主任仇春利,在14年中受贿867万余元。记者昨日上午获悉,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仇春利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仇春利的妻子、原通州公安分局巡警支队指挥室调研员赵向梅同案被判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1万元。仇春利的弟弟仇秋利也因受贿罪另案处理。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8年,仇春利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企业资质升级、承揽建筑工程、开发房地产项目、企业改制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赵向梅及其弟仇秋利索取或非法收受23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67万余元。案件在开庭审理时仇春利曾辩解称,他“收的都是过节零散礼金”。据《法制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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