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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张璇 本报讯 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昨日下午在郑州闭幕。 经表决,会议通过了《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会议批准了《郑州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决议》《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关于许昌等7个设区的市和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关于重新确定洛阳市洛龙区等3个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关于重新确定郑州市金水区等30个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的决定》《关于提名梁铁虎同志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向新任命的省人民政府秘书长郭洪昌,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永新,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年万红颁发了任命书。 任职发言 郭洪昌:我一定尽心尽力尽职地工作,立足于转,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让工作无缝对接;立足于学,认真研究政府机关工作规律,把工作扎实推进;立足于实,要把省政府的各项决议决策扎扎实实落实到位;立足于细,每一件事都要一丝不苟;立足于严,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接受监督;立足于正,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 袁永新:我将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爱党敬业、开拓创新,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司法,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严守审判纪律,过好名利关,权力关,人情关,金钱关,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干干净净办案,清清白白做人。 年万红:我将坚持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认真履职,勤勉工作,识大体、顾大局,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今天的任职发言,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心存敬畏,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部分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任命: 夏林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 关少锋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孔令晨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袁永新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年万红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 郭洪昌为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免去: 连子恒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职务。 秦保强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研究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安惠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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