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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2版:郑州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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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至3月亡故居民的亲属 今起可到市殡仪馆办理退费手续 □晚报记者 裴蕾 通讯员 刘凯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殡仪馆获悉,根据市政府的相关通知精神,从今日起,市殡仪馆将接受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火化并符合享受免除基本丧葬费用的人员,由丧属或单位前去办理退费手续。 市殡仪馆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4月,我市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免收市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凡在郑州市殡仪馆火化的郑州市亡故居民,均可免除基本殡葬费用。免除基本殡葬费用的项目主要包括:火化费280元、运尸费350元、尸体存放费(2天)100元和卫生防护用品费80元,共计810元。 根据该通知精神,市殡仪馆决定,对于政府文件出台前,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火化并符合享受免除基本丧葬费用的人员,可由丧属或单位持死者户籍证明和收费手续原件,于2011年10月11日至2011年11月30日到郑州市殡仪馆办理退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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