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刚领
本报讯 如何做好2011~2012冬春蔬菜储备工作?记者昨日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启动冬春蔬菜储备工作,以保障蔬菜市场稳定供应。按照规定,在储备量上,将按照满足城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天0.5公斤,确保5~7天消费量。
冬春季节影响蔬菜供应和运输的自然灾害多发,容易引起供应短缺、价格上涨。建立城市蔬菜储备制度,对于保障城市冬春蔬菜供应、平抑菜价过大波动、稳定城市居民菜价预期以及保障菜农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要求,郑州市、洛阳市作为我省实施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重点城市,其他省辖市也应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2010~2011年冬春季,部分市已初步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但储备规模、品种等还不能适应和满足市场需求。一些市尚未按要求建立蔬菜储备。
省商务厅要求各级商务部门应联合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为蔬菜保价稳供提供保障。在储备品种上,以耐储存、易周转的大白菜、萝卜、胡萝卜、土豆、洋葱、圆白菜、冬瓜、南瓜等为主,各市可根据消费习惯和储藏能力适当调整。在当前内蒙古土豆难卖情况下,应优先购储土豆。在储备期上,一般为当年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在储备地点上,以调运便利的城市中心区为主,近郊产地为辅。在储备设施上,要结合现有设施和财力,选择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储藏设施。
此外,商务部门还将密切关注蔬菜市场动态,适时启动蔬菜收储工作。选择社会责任感强,具有较强蔬菜经营实力和存储能力的蔬菜运销企业、购销大户、大型蔬菜批发市场承担储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