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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睁睁看着打人者逃跑 歌厅赔偿受害人3万多 □晚报记者 鲁燕 本报讯 在歌厅被人打伤,歌厅因为坐视不管,昨天为此付出了代价。 去年12月31日,洋洋与朋友们在一家歌厅唱歌。 洋洋说:“大约凌晨6点的时候,我朋友张岩要去厕所,赵凯在包房门口站着。接着就听到有人从包房门口路过时对我朋友说‘你看我干啥?’朋友说‘我看你怎么了?’然后我出去就已经看到我朋友身上有血,我就去拉他们。后来我将朋友送到医院,才感觉自己身上也是湿的,一检查我才知道自己也受伤了。” 从歌厅监控录像上看,当时路过的一高一矮两名男子,摇摇晃晃地从原告包间门口经过时碰到一块。然后发生了洋洋描述的那一幕。 在洋洋的起诉中,洋洋在该歌厅被人打成9级伤残,要求歌厅承担40%的赔偿责任,共计4万余元。 洋洋的律师陈述,从监控录像上看,两名男子大摇大摆离开歌厅,保安人员没有将其抓住报警,才致使两名嫌犯逃逸,至今没有找到。况且,“我是到你的经营场所消费,你应保证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才是。”洋洋说。 “经营娱乐场所,应设身处地为消费者考虑,如果这个事情没有处理好,也会影响你们的生意,对双方都没有好处。”调解此案的法官张健华向被告耐心进行调解。 经过管城区法院法官及陪审员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各做出让步,歌厅当场赔偿洋洋3.2万元。 线索提供 健华 晓艳 庆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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