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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1版:郑州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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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毛钱、1块钱 不是多大的事 但有点乱糟糟 □晚报记者 吴淑娟 “十一黄金周我带孩子来绿城广场玩,存电动车时,看车的人说‘过节收费1块’,我想咱都放假了,人家加班,多交点钱是合理的。但现在都过完节10来天了,咋还收1块?”昨日,绿城广场北门停车处,王女士很迷惑。 在郑州街头,多位市民均表示,电动车收费随意性太强,有收5毛的,有收1块的,到底该交多少钱,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 “物价部门对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有明确的规定,市民反映的问题可能是某些停车场执行不严造成的。”对此,郑州市物价局收费处楚女士作出了解释。 昨日,记者随机走访了市区的几家停车场,对公共停车场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 疑问1:电动车是否分类型收费? 王女士为啥要交1元钱的电动车存车费,看车人的解释是,“小车5毛,大车1元”。王女士的电动车是踏板式的,所以被划入大车之列。 市民郭先生也有同感:“给看车的1块钱,他就不愿意找钱。如果你要求他找5毛,他又会找给你,收费太随意了。” “在收费标准中,电动车并未划分类型,应统一按5毛钱标准收费。”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 依据:郑州市道路两侧停车场及公共场所院内停车场存放的电动自行车,不分类型,白天收费5毛,夜晚收费1元。(早7:00至21:00执行白天收费标准,21:00以后执行夜间收费标准) 疑问2:无论时间长短,是否都要收费? 昨日上午,汝河路世纪联华超市非机动车停车场,市民刘先生向看车人询问是否能免费停几分钟,看车人指着马路对面说:“停车收费,多长时间都一样,想免费就停在路对面。”而马路对面根本无人看管。 最后,刘先生不得不把电动车停到了对面商铺的门前。 “根据规定,在市区内的停车场停放电动车,只要是20分钟以内的,市民有权利拒绝缴纳停车费。”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 依据:非机动车停车场停车20分钟内免收费用。 疑问3:是否应该设立收费标价牌? 随后,记者走访了棉纺路丹尼斯、碧沙岗公园、市中心医院等几处车辆集中存放区域,都没有发现管理部门设立的标价牌。 在陇海西路凯旋门广场,机动车区域内有醒目的收费标准,紧邻的非机动车区域却没有,市民对收费有疑问,却找不到维权的依据。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非机动车标价牌应由停车场管理部门设立。 依据:停车场必须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用标价牌标明收费项目、收费依据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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