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政法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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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小偷无所谓 恼了! □晚报记者 鲁燕 小偷虽然可恨,抓住小偷后也不可随意殴打。 今年2月11日上午,冉某的母亲过六十大寿,冉某和朋友熊某到附近蛋糕店去取生日蛋糕。 两人把电动车放在店门口,两分钟后,当二人走出蛋糕店却发现电动车丢了,听门口一环卫工人讲,有个人推着电动车往东去了,两人很快就抓到了小偷。 面对围观市民们的指责,小偷一脸无所谓的态度,围观市民很恼火,冉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上去就揍了他几下。 气急之下,冉某还随手从旁边的工地上拿起一根木棍朝小偷的后背抡了过去。与此同时,熊某也拿起电动车上的大锁赶了过来,两人将小偷围在中间一通猛打。两人随后报了警。身负重伤的小偷被带到派出所后几乎说不出话来,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后经鉴定构成重伤。 二七区法院审理认为,冉某在抓住小偷后没有及时报警,而是伙同熊某故意殴打他人,致被害人重伤并导致二级伤残,两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系共同犯罪。 案发后两人按被害人的要求,分别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及家人的谅解。据此判决两人分别被判刑1年零6个月和6个月。 线索提供 李杰 南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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