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8版:政法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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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算补偿款14.6万 收好处费13.98万 土地所长获刑10年半 38岁的姚某系中牟县某镇土地所所长,因帮辖区一公司多弄了些补偿款,毁了自己的前途。 2009年4月,郑州市续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因所占用地要修路被政府征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江诸寿便找到该镇土地所所长姚某,看能否在清理地上附着物时向上多报一点以换取更多的补偿款,并答应将来一定会感谢。 二人平时关系比较熟,姚某就一口答应下来,帮其多算了14.6万元的附属物。 江某从乡政府财政所领走了280多万元的补偿款。因为此前听说姚某要换新车,江诸寿便承诺换车时给其支付10万元钱。 2009年12月底,姚某打电话给江诸寿让其一起去买车。姚某看中了一款小轿车,称自己只带了10万元钱,江诸寿心知肚明,“就用银行卡为他刷了10万元,付了剩余车款”。 在此之前,姚某曾说要将旧车以4万元钱抵给江诸寿,江就又给了姚某39800元现金用于支付车款和保险。 昨日,二七区法院审理认为,姚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没收财产3万元。 晚报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李杰 王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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