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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2版:政法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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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找关系买了一套经适房 房产证上写的却是婶子的名字 王女士和张先生是婶侄关系,两家人相处一直很好。不过,自从张先生借了婶婶的身份证买了套经济适用房后,关系便急转直下,这不,官司都打上了。晚报记者 鲁燕 婶侄为经适房打起了官司 张先生说,他知道婶子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就和婶子商定,用婶子的身份条件,由自己出钱,再给她3万元的好处费。 2007年12月份,他买的这套经济适用房(包括一间地下室)交付使用。“我和家人住4年多了,但没想到婶婶现在想把这套房和地下室收回,要求我腾房。”张先生说,其间,他和婶婶商量了多次,但都没有结果。 王女士将张先生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张先生将侵占的房屋和地下室返还。 双方都“有话要说” 调解中,王女士说:“我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2007年3月经审核批准后,我购买了一套房子和一间地下室。”在购买房子时,她因购房资金不足,便向张先生借了一部分钱。 2007年12月份,房子交付使用时,张先生提出自己没有住处,想借住一段时间,“我想着我借有他的钱,便答应了他,随后他和他家人便搬进来住了”。但是,去年9月份,她凑够了现金,将张先生的借款还完了,“可他还不肯腾房,赖着不走”。 “这套房子是我出钱买的,但是我没有资格买经济适用房,她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所以我借用她的名义买的房。”张先生说,这套经济适用房的名额是他找关系弄来的,约定的是用王女士的名义购买,再给她3万元的好处费,“但这个钱我没给她,我想着等以后她需要办事了,我再把钱给她。但是房子和地下室的所有权还是我的。” 王女士还说,当时她也不太愿意让张先生买这套房子,“我也劝了他很多次,但是他就是不听。后来我为了面子把我的身份证给了他,他拿去办的手续。现在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因此房子的所有权应该是我的”。所以,她有权让他搬出去。 “都觉得亏”不愿和解 陪审员问王女士:你在这件事情中有错没有? 王女士避而不说,只说她觉得自己可亏:“你们看,我也不能再买经济适用房了,我还有个儿子,以后还得结婚,我现在必须要这个房子。我也想调解着解决,我打算给他1万元钱,他赶快搬出算了。” 陪审员又问张先生:你知不知道你的这种使用他人身份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张先生说,他知道不对,但是觉得自己也很委屈。如果不是他找关系,“她根本拿不到号,也根本拿不到房。带上我又把房子装修了,这样吧,她给我20万,我就搬走”。 王女士不同意,认为自己已经把房款于2010年9月凑够,并还给了张先生,“就算这套房他找关系花了钱,房子又进行了装修,也不能让我再给他20万啊!” 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有些情况还需要进一步查实,法庭决定暂不再进行调解。 线索提供 马恪 顾田 王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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