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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9版:中国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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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起草《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将立法惩罚诬陷见义勇为者 见义勇为者被诬陷现象不时见诸报端,而对诬陷者的处理虽然备受关注,却往往不了了之。据悉,已列入深圳市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助人行为保护条例》,拟规定“诬赖救助人,应受到一定惩罚”。深圳政府法制办研究所所长周成新介绍了拟在该条例中呈现的三条规定:一、当别人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除非有重大明显过错或明显故意,帮助别人的人对帮助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二、如果被救助人认为伤害是救助人造成的,必须提出足够充分的证据,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在被救助人一方,否则不予支持。三、如果被救助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反咬一口,并最终证实他诬赖救助人,则应受到一定惩罚。 据《东方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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