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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伤人员纳入基金管理,11月底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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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伤人员纳入基金管理,11月底前申请

本报讯 昨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市人社局、社保局将开通绿色通道,集中受理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资格认证,请符合老工伤资格的人员在本月底前申请认证。

据介绍,经过全市各级社会保险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共有14804人,考虑到排除老工伤认定资格和自然减员等因素,我市尚有3000余名老工伤人员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市人社局提醒,请符合老工伤资格的人员在2011年11月底前,到所在国有、集体企业申请老工伤资格确认,由企业统一向所在地人社局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报送相关资料,进行老工伤人员资格确认。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可向原企业破产清算组申请,由破产清算组统一组织办理老工伤资格确认手续;破产清算组已解散的,可直接向原企业所在地人社局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老工伤资格确认申请。

市本级业务集中办理地点:郑州市棉纺东路55号社会保险大厦一号楼三楼301会议室。政策咨询电话:67940689、67758066、67425431。

何为老工伤人员?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老工伤人员是指:1.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以前发生的工伤(亡),目前仍由企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2.原企业已撤销或破产,撤销、破产时未按政策进行安置的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上述老工伤人员中,不包括已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结算工伤保险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人员)。晚报记者 辛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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