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报名时间提前,审查更加严格 5类人员不能报名 17类考生可享加分政策 我省2012年普通高招报名工作将于11月17日全面启动,省招生办昨日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细解读了具体方案和要求:有5类人员不得报考;往年被录取者通过核查方可报名;报名结束后,考生基本情况要在班级和学校公示;同一考生如违规重复报名,将取消今年报名资格;17类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照顾,但须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晚报记者 张竞昳 【时间】 11月17日~12月16日网上报名 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分信息采集和报名确认两个阶段。 普通类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时间为11月17日9时~12月16日17时。 报名确认,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县级招办从报名系统中下载考生信息、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并发给考生,由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由县级招办存档。考生报名确认具体时间由各地招办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统筹安排,但要求在12月20日前完成。 【政策】 YES 往年被录取未报到的,通过核查可以报名 针对往年被录取未报到今年重新报考的情况,省招生办有明确规定:如果考生已在学校报送的录取未报到考生名单中,可以报名;如果考生没在名单中,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经审核确属未注册的,方可报名。 另外,考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库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经查确系同一考生,原则上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接受报名。以往届生身份报名、未参加过往年高考的考生,经审查,确认考生身份无误后,可接受其报名。 省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可在就读地报名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在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报名。 对在本省内异地就读、确需在就读地报考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经就读地的县(市、区)招办核准其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由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中学学籍证明,凭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可在就读地报名。 不在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库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 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也可在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 NO 5类人员不能报名参加高考 通知明确要求,这5类人不能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信工具作弊、由他人替考或替他人考试等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监督】 考生信息要在班级和学校公示一周 报名结束后,招生部门将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包含考生姓名、照片等基本信息的班级考生基本情况表,分别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在县(市、区)招办报名的考生公示信息在辖区各中学张榜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2年3月5日~11日,公示时要公布省(0371-68101503、68101523)、市、县(区)三级招生办的举报电话。 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7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信息长期公示 根据规定,2012年高招有17类考生可享受加分照顾政策,范围与往年基本一致。考生可以登录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www.heao.com.cn/main/html/)查询、了解具体照顾类别。 对各类照顾对象考生,省招生办汇总后,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 www.heao.gov.cn)集中公布,长期公示,接受监督。 考研现场确认首日排“长龙” |
3上一篇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