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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风水”,半夜掘人祖坟
不识“货”,十几件古物贱卖
心里时刻想着群众
才能办好每一件事
全省法院“执行攻坚月”
41位“老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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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风水”,半夜掘人祖坟
不识“货”,十几件古物贱卖

看“风水”,半夜掘人祖坟

不识“货”,十几件古物贱卖

“生在苏杭,葬在北邙”,自古以来,上至皇帝权贵,下至平民百姓,都喜欢把“福地”选在沿黄两岸。从河南省洛阳、巩义到郑州古荥,有多少古人的墓葬埋于地下无人得知,但几乎尽人皆知,地下的“宝”到处都是。河南省新密市一名村民就结合听来的故事,查阅各种资料,“自学成才”探索出一些挖墓的方法后,开始对当地已故村民祖坟进行盗窃。

11月14日,因伙同他人盗挖当地已故村民祖坟,从棺材内盗出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张海涛等4人被新密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已受理此案。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晚报记者 刘涛

通讯员 张胜利 张扬磊

会看“风水”的他,判定祖坟里面有“货”

现年46岁的被告人张海涛系新密市平陌镇龙岗村农民。2010年3月的一天,张海涛到新密市平陌镇龙岗村办事时,看到冯某家祖坟跟周围的地貌不一样,根据“风水”知识,他推断冯某家祖坟里面肯定有“货”,求财的欲望让张海涛很兴奋。

2010年3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张海涛找到王孝全、张海行、冯红伟,携带作案工具窜至新密市平陌镇龙岗村冯家老坟处,趁夜深无人之际将一老坟挖开,将一个价值2700元的玉扳指及一个古铜镜、一个双系瓷罐、一枚石印、一个银簪子、三个铜纽扣、一个铜帽顶、七枚铜钱(均为一般文物)盗走。

2010年,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方面反映开始调查此案。5月26日至31日,张海涛等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赃物已追回并扣押。

值得一提的是,为防止被人发现,这个盗墓团伙盗完墓后,又用青砖把盗墓的洞口窟窿堵上,用挖出来的土把墓填平,致使该案长时间没有被发现。此外,他们认为朱砂可以辟邪,作案前还专门从药店买来朱砂包戴上。因为4人不懂文物价值,价值数千元的铜镜和鼻烟壶只卖了350元。

新密市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被告人张海涛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目前,该案已被法院受理,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专家说法

盗掘他人祖坟,缘何构成盗窃罪而不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建成说,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一、侵犯的客体不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和国家的财产所有权;而盗窃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前者侵犯的对象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是不可再生物,一般是不能以金额计算的,一旦遭到破坏,损失无法挽回;后者侵犯的对象是一般的公私财物。二、客观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私自挖掘古遗址、古墓葬的行为,其行为方式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而且不论是否窃得文物,只要实施了盗掘行为,就构成本罪。后者则表现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构成犯罪必须以盗窃数额较大为前提,如果未窃取到财物,就是盗窃未遂。

本案中,张海涛、王孝全、冯红伟、张海行盗窃的是他人家的祖坟,侵犯的客体不是复杂客体,即不是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和国家的财产所有权;侵犯的对象也不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而是一般的公私财物,因此其行为不符合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但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因此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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