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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11月18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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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25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昨日起,郑州市25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据悉,郑州市是省政府2011年确定的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两个试点城市之一。

经调研,市卫生局确定了25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试点。从昨日起,试点机构全面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让公众更加便捷、充分地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5家试点单位如下,公众可对试点单位基本药物销售情况进行监督:

金水区:南阳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凰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阳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荣华社区卫生服务站、晖达社区卫生服务站。

中原区:绿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原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桐柏路郑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林山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伏牛南社区卫生服务站。

管城区:城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航海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七区:五里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棉纺东路社区卫生服务站,五里堡社区卫生服务站,三零一社区卫生服务站,西福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华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幸福社区卫生服务站。

惠济区:迎宾路社区服务中心。

高新区:高新区科学大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经开区:明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色嘉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晚报记者 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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