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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假,到底长了还是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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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公开征求意见,90天延长到98天
可网友说,怎么算都觉得被坑了
新产假,到底长了还是短了?
产假的5个变化

产假公开征求意见,90天延长到98天

可网友说,怎么算都觉得被坑了

21日,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上公布的一则信息“关于《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征求意见稿中,除了晚婚晚育优惠政策被剔除外,产假天数、流产休假、生育保险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此举得到了很多女性的赞同。但同时,也有不少网友提出异议,认为产假其实变得更短了。

那么,跟现行的产假政策相比,征求意见稿中的政策到底对准妈妈们有什么影响,今天,晚报跟您好好聊一聊。

郑州晚报 蔺洋

政策

征求意见稿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在准妈妈们休产假的福利待遇方面,征求意见稿中也有政策照顾,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针对个别私企“克扣”产假,造成新妈妈们连90天产假也休不足的情况,征求意见稿也有了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政府相关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以罚款,或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这么看来,征求意见稿中主要有这么几点变化:1.产假天数增长了;2.晚育没有优惠了;3.流产也有产假休,最长可休6星期;4.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新妈妈们,产假中工资、津贴以及生育、流产费用由用人单位来买单;5.用人单位不让新妈妈休足假的,就要被罚款。

统计

看看其他城市的产假时长

我查询了全国主要地区的产假时长,发现各地的产假时长虽以“国标”为基础,但加上晚育的“奖励产假”,各地产假时长都高于“国标”90天,甚至高于预备“国标”98天。

现如今,要休产假的新妈妈基本是80后的姑娘们,随着受教育年限的增加,大多达到晚育标准,那我们就以“国标”+“晚育”标准计算一下全国几个城市产假时长:

上海市:正常产假90+晚育15=105天

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者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女方15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3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北京市:正常产假90+晚育30=120天或90天+1个月基本工资。

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天津市:正常产假90+晚育30=120天或90天+1个月基本工资。

实行晚育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励,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或者增加产假30天。(根据《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青岛市:正常产假90+晚育60=150天

晚育可享受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和增加两个月(60天)产假的待遇。(根据《青岛市实施《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规定》)

河南的产假、陪产假都排在全国前列

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90天),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公民晚婚晚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给予适当照顾。”

这么一算,咱们河南的产假还排在了全国前列:3个月(90天)+3个月(90天)=6个月(180天)。

随后,我询问了郑州部分单位的产假时长,其中包括河南某家居有限公司、河南省有色工程勘察有限公司、郑州热力公司、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市工商局、郑州市建委等。发现在“国标”基础上,郑州的私企给予女员工的产假较短,100天左右。而国企以及事业单位女职工的产假大部分都是遵循河南省产假标准,即半年。

此外,除了产假,河南的陪产假在全国各大省市也是名列前茅。例如上海的陪产假是3天、山东7天、陕西10天、辽宁15天,而河南和北京都是30天,无论是产假还是陪产假,河南无疑是全国最舒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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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产假是长了还是短了?

“产假从90天增到98天,多了8天!可原来晚育、独生子女还能奖励休假好多天,征求意见里可没有说独生子女和晚育的事儿!”网友“小红帽”分析,现在的姑娘大部分都是晚育,征求意见稿中虽然延长了8天产假,可晚育的“奖励产假”不见了,“这不等于说大部分产妇的产假其实是缩短了吗?”

网友“一个逗号”也质疑:“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晚婚晚育将不再另获优待,说是要与国际接轨,可是我怎么算都有点儿被坑了的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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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是否加重用工性别歧视?

“产假延长至14周好像是个好事,多了8天。不过,这样会不会导致更严重的用工性别歧视,毕竟休假的人觉得8天好短,可老板觉得多休1天带薪假都算长。”网友“溪水边”说。

关于用工性别歧视的问题,网友“理想花园”也有同样担忧,“梦想很美好,现实很残忍。生育保障本应该由国家财政支付,转嫁给公司,再增加8天的假期,这下人力资源部对女性就业歧视就更加严重。还不如同时规定男的也要休‘陪产假’,孩子又不是妈妈一个人的,爸爸不能怀不能生,难道还不能照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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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休足职位还保不保?

网友“燕儿飞飞”说,自己在一家私企做中层,休了产假之后,虽然知道公司不会跟自己过不去,但想到现在岗位竞争如此激烈,谁会让一个岗位空缺那么久呢?

“现在我的岗位已经有人顶替,再回到公司我很可能面临被‘架空’的危险。”她认为,但凡是要由企业来承担成本的,企业都会将这些损失转嫁到女员工身上,表面看是保障,其实却成了负担,“如果国家能承担起这个责任,相信我们女同胞的日子会好过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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