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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满意”到真诚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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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通桥”发帖问政管用吗? 一网友因房产证问题上了“心通桥”
从“不满意”到真诚说“谢谢”

□中原网记者 李恒

本报讯 在“心通桥”发帖问政管用吗?如果出现不满意了怎么办?记者昨天从“心通桥”了解到,登封一名网友发帖反映东城花园没有办理房产证,经过双方几次跟帖对话,网友从最初对回复评价“不满意”,到最后真诚地说出“谢谢”。网友这种态度的巨大转变,为其他职能部门如何应对网民诉求提供了有益参考。

第一次接触:回复换来“不满意”评价

11月15日,网友“dongcheng”发帖说,2009年10月份,他在登封东城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办证的所有费用已交清,可如今两年多了,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

11月15日下午1点左右,登封市房管中心第一次跟帖回复,称网民通过“心通桥”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作为房屋登记机关,为没能及时给你办理东城花园置换房房产证感到汗颜,在此道歉。

“关于东城花园置换房房屋登记问题,说明如下:你反映的问题,市政府和我中心领导都非常重视。由于该项问题涉及恒晟公司,公司现已破产,资料收集和资金筹集都非常艰难。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才造成了房产证未能及时办理。不过,通过市建设局的努力,目前资料已提供齐全。在市建设局的配合下,我中心的测绘工作也早已完成,目前,该房屋登记工作已进入受理阶段,我中心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关于你反映的办证费用已交纳两年有余的问题,我中心未收到分文。非常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虽然有道歉,也有细致的解释,但是网友“dongcheng”在对回复进行评价时选择的是“不满意”。

第二次接触:耐心换来真诚的“谢谢”

随后,网友“dongcheng”又跟帖说:“1~10号楼,网上签有备案合同,契税、维修基金、办证综合费用2009年10月份已交纳,不是置换房。”

11月16日,登封市房管中心对网民疑问又一次作出解释,称办证的费用是开发企业预收的,开发企业收取要件后递交给房管中心,房管中心会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证件。在回复中,登封房管中心还附上了开发企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

记者仔细阅读了帖文中的全部跟帖和内容,最明显的感受就是,登封市房管局在两次回复中,不但表达了对网友的歉意,而且在收到不满意评价后,依然细致耐心。最终,11月17日10时,网友“dongcheng”跟帖留言,真诚地向登封市房管中心说声“谢谢”,并主动点击了办结“按钮”。

小编说两句:“心通桥”,就是要架起一座心与心沟通的桥梁,只要用心,只要沟通,只要再耐心一些,只要再宽容一些,不管多难,不管多复杂,都会从“不满意”变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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