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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车改革出新政
超标超编配车将收回

车改17年,一直挂“空挡”

公车改革举步维艰,备受公众关注。然而,近日国务院有关部门下发的两份文件却给“沉睡”的公车改革注入了活力。

1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降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采购价格,明确要求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这比此前的标准降了2万元。

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条例)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改革”。

从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算起,我国公车改革已进行17个年头。但是,年复一年的公车改革,似乎一直挂着“空挡”,没有真正起步。

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调研数据显示,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至2000亿元,这还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以及超编配车,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为20%以上。

综观车改历程,连续9年在全国人代会上呼吁公车改革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分析说,公车浪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购买环节,存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的问题。其次是使用环节,公车私用现象严重。最后是维修保养环节。权威调研结果显示,一些单位一辆公车一年仅维修费用就高达10万元以上,甚至有的公车一年竟更换了40多个轮胎。

“车改”新政,作用有多大?

有媒体报道,全国超编配车率已经超过50%。面对公车泛滥的严重局面,该如何适用改革新政?

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超编制、超标准配备的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接受的捐赠车辆或者配备的越野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公务用车,由本级政府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收回和处理。

“法条已赋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各个部委超标车辆的没收权,能否严格执法,就要看机关事务管理局能不能挺过人情关。”叶青说。

叶青说,不管怎样,两个规定明确了公务用车实施社会化改革的方向,这意味着公车改革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破冰有望。

据《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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