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晚报记者 袁建龙 通讯员 余宏洲 赵晓聃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登封市委宣传部获悉,卫生部25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全国爱卫会关于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重新确认河南省登封市等63个城市(区)为国家卫生城市(区)。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爱卫办于今年6月~10月对2007年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以下简称城镇)进行了复审,对2010年复审暂缓命名的国家卫生县城进行了再次复核。 全国爱卫办对登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行了严格的复审,重点检查了取得国家卫生城市后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日常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巩固与发展情况,特别是旧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副产品市场等薄弱环节以及“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情况。同时,暗访组还做了民意调查,了解群众意见。 根据调查结果,11月25日全国爱卫会印发了《全国爱卫办关于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重新确认登封市等63个城市(区)为国家卫生城市(区),重新确认北京市延庆县城等163个乡镇(县城)以及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城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据悉,河南省此次被重新确认的城市有5个,分别是濮阳市、登封市、荥阳市、洛阳市、新郑市。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