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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1000多元拖欠工资 没想到能多拿整整一年工资 小沈在一家儿童用品公司当营业员,因公司拖欠她1个月工资,她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结果让她很意外:因用人单位长期未签劳动合同,她不但获得一个月的工资,还意外获得了用人单位补偿的一年工资及补缴的养老保险共计2.5万余元,用人单位同时被罚款1.4万元。 用人单位不服,后又告了劳动监察部门,但是法院的答案是:告了也没用。晚报记者 鲁燕 单位拖欠员工一个月工资,拒不支付 小沈,今年28岁。2009年10月她应聘到朝雾商贸公司,在该公司设在郑州市一家商场的专柜卖儿童用品。 “上班第一天,交了100元服装押金,月薪1000多元。”小沈干了近一年。“这期间,我问过公司,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公司一直让等。”小沈说,“我也私下打听过,公司与部分员工签了合同,还交了养老统筹。” 2010年10月,因销售业绩不佳,公司准备撤柜,撤柜前公司通知小沈不用来上班了。 “我问公司,还有一个月工资啥时候发,公司说盘点完就会发,让我再等几天。” 过了几天,小沈找公司要工资,公司却对小沈说,货款差了20多万元,不能给她发工资。 员工投诉,还获得补偿一年工资及养老保险共计2.5万余元 “你贷款差20多万元,关我工资什么事啊。”今年2月16日,小沈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下称劳动监察支队)进行投诉。 劳动监察支队调查核实情况后,于3月25日向朝雾商贸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朝雾商贸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小沈双倍工资、提供小沈的工资表、为小沈办理养老保险缴纳手续。朝雾商贸公司并没有改正。 今年4月20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人社局)向朝雾商贸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迫于压力,4月25日,朝雾商贸公司支付了小沈1272元工资,补偿了小沈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一年的工资15601元,补缴了小沈同时期的养老保险费9638.08元。 “我拿到钱真高兴啊!还是用法律维权好啊。”小沈激动地说。 对于罚款,朝雾公司申请听证。5月30日,人社局组织了听证。6月20日,人社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朝雾商贸公司罚款1.4万元。7月4日,朝雾商贸公司向市人社局如数缴纳了罚款。 用人单位不服罚款,状告劳动监察部门,败诉告终 “我们几次电话通知小沈签合同她都不来,给她补发了一年工资、统筹,凭什么还要罚款……”今年9月,朝雾商贸公司向中原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市人社局的处罚决定。 “我们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法院应当维持我们的行政处罚决定。”市人社局针锋相对。 法院认为,朝雾商贸公司未能及时与小沈订立书面合同,却将责任推给小沈,并未提供相关证据。 在市人社局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后,朝雾商贸公司仍未按要求整改,其行为符合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情形。市人社局经过听证后,对朝雾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 最终法院判朝雾公司败诉。 法官析案 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主审本案的法官荆战武说,我国的《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线索提供 王斌 江虹 庆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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