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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带行李乘公交被收30元网友批遵义公交“欺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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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带行李乘公交被收30元网友批遵义公交“欺负”人
市民自发联合为农民工维权
公交公司董事长道歉。视频截图
就是这辆公交车成“最贵公交”。网友图片

贵州遵义市民陈晓晨没想到,自己的心会和4位素不相识的农民工连在一起。

12月6日晚,陈晓晨发现一位名叫“真心寻缘2082518513”的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两条信息:“史上最贵的公交车费。12月5日19时04分,我乘坐10路车,亲眼见史上最贵的公交车费,4个人(农民)30元车费……”

“没办法,只好投币30元上车,全车人愤怒了……”

为了确认真伪,陈晓晨联系上了这两条微博的发布者遵义市民王怀书。电话中,王怀书向陈晓晨确认,4名农民工在乘坐10路公交车时,因为携带了4件较大的行李,被收费30元。

按照遵义市公交车每个乘客每次乘车1元的标准,4名农民工为自己的4件行李额外支付了26元。“这是不是在欺负农民工?”陈晓晨非常愤怒。

两条微博

“史上最贵的公交车费。12月5日19时04分,我乘坐10路车,亲眼见史上最贵的公交车费,4个人30元车费,其中还有50多岁的一位妇女,带一小孩,其他3人拿行李出门打工,总共重量不到成人的重量,驾驶员、监票员非要30元才能上车。别人是在赶火车。”

“没办法,只好投币30元上车,全车人愤怒了,马上投诉,现在也没回复结果。这车是遵义公交公司10路车,忠庄—九节潍,车号11004,请朋友们关注。”

决定做个“多管闲事”的人

6日21时49分,陈晓晨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了一条“求人肉史上最贵公交”的信息。

该微博一发布,立即引起了遵义网友的围观。陈晓晨记得,两个小时内有60多条同城网友的回复。

“预料到会引起强烈的反响,因为遵义现在的公交车状况很糟糕。”陈晓晨说,几乎所有的回复都在声讨公交车驾驶员和监票员“太黑了”,对农民工的遭遇表示同情。

一位网友在陈晓晨的微博里反思说,“如果我当时在车上,我愿意站出来讲一句公道话吗?我想我不会,因为当今社会大家都秉着不要惹麻烦的精神。但是,今天我看见这条微博后,如果在我身边有这样的事发生,我会站出来。”

陈晓晨说,一条条真诚的留言,让自己决定做个“多管闲事”的人。

“我们没有召集一群网友同去,如果场面混乱,对解决事情没什么帮助。”12月7日11时,陈晓晨与两名遵义的媒体人来到遵义市公交公司,对事情真相进行追踪。

监票员称农民工投币时很高兴

在遵义市公交公司,陈晓晨和同伴看到了事发时的车载监控录像。

记者注意到,监控画面和声音显示,5日19时02分48秒,驾驶员站在车厢内面对公交车门外的乘客问:“几个人?”

“4个人。”车下人回答。

“4个人吗?4个人拿30块钱。”说着,公交驾驶员抽了几口烟,顺手把烟头向车前门方向扔去。

对话的过程中,公交车监票员一直坐在驾驶员身旁。

19时03分38秒,公交车驾驶员帮忙把一个中号行李箱提上公交车,与此同时,车厢内的乘客发出疑问:“怎么会收30元?”

监票员则不停地向乘客说着:“下面还有一大堆(行李),你自己看嘛,好大一堆。”

在遵义市公交公司,陈晓晨还见到了当时的监票员梁晓越。梁晓越说:“乘客(交30元)是心甘情愿的,他们问了的士车要多少钱,再衡量公交车才坐的,从来不存在宰客。”

有人问梁晓越,这30元对你个人来说觉得太高了吗?

梁晓越说:“我觉得不高,(那些行李)打两个车都拉不走,前面的车都不拉他们。所以,不是我们的钱要得多,是他们东西多。”

梁晓越还表示,几位当事乘客投币时还是高高兴兴的,投了一张20元的,一张10元的。

维权行动是在推动进步

事实上,梁晓越的解释并没有让陈晓晨信服。

陈晓晨曾向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询问,有没有关于货物运输的标准或者乘客携带物品、行李收费的标准?

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称,目前遵义市没有出台相应的货物收费标准,通常情况下都是“议价”, “一般司乘人员说一个价格,乘客觉得合理就上车”。

陈晓晨、王怀书等参与维权的遵义市民认为,在没有明确收费标准的情况下,就不应该收取额外的费用,拿着大件行李的乘客有权与其他乘客花费同样多的钱乘坐公交车。

遵义市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出示了重庆市、成都市的公交行李携带标准,说是作为参照。

“其他城市的标准拿来有什么用?”陈晓晨说,区域性的法规只在特定区域内生效,遵义市要么执行遵义市的规定,没有的话,就应该参照《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执行。

现在,陈晓晨和参与维权的市民都不知道那4个农民工去了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他们的名字,“维权行动是在推动进步,作为市民,我们应该推着社会朝公平正义的方向走。”陈晓晨说。

遵义市公交公司:

司乘人员受处罚

记者12月9日反复联系遵义市公交公司负责人,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表示,公司董事长李建忠已经接受了遵义电视台的采访,现在工作繁忙,无法面对公众的回应。

遵义电视台12月10日晚新闻节目报道中,李建忠说,事发车辆属于遵义市公交公司一车场,公司研究决定,取消一车场2011年度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对一车场的线路场长、场长在全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对线路路队长、驾驶员分别处以100元罚款,对监票员处以50元罚款;驾驶员、监票员被要求进行学习。

李建忠表示,按照国家机动车行车安全技术标准,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道车是按每人不少于0.125平方米核定,因此,所有的城市公交车均不具备货载功能和货运功能。

李建忠进一步解释说,4名农民工在遭到前一辆公交车拒载和出租车拒载的情况下,强烈要求乘坐公交车,加之有急事需要赶往火车站,驾驶员和监票人员出于同情心允许他们上车,“这肯定是违反了安全管理规定”。

李建忠说,我们公司是企业,在政府没有一分钱补贴的情况下,员工要挣工资吃饭,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想到产值越高,对自己的效益就越高,劳动报酬也高。

“无论出于同情心、好心,还是想提高劳动报酬,都是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所以给了那么重的处罚。”李建忠说,公交公司想借助媒体向4名乘客和遵义市民赔礼道歉,希望乘客来领回多收的26元车费。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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