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原副市长杨光亮获刑19年,逾5000万财产被查扣
16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茂名市原副市长杨光亮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杨光亮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至2009年,杨光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048.5658万元、港币200万元。办案机关在查处本案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杨光亮拥有的家庭财产折合共计人民币4998万多元、港币27.2万元、欧元2.4万元。据《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