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中国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事故相关负责人均受到处理 记者16日从江苏丰县有关部门了解到,“12·12”校车事故已启动问责机制,目前,丰县分管副县长以及教育局、公安局、学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已被停职检查。 12日17时45分许,徐州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的一辆小学生校车在行至该镇张后屯村时,因避让一辆三轮车而发生侧翻事故,致15死8伤。 事故发生后,徐州市、丰县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启动了责任追究机制,目前,丰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张斌、教育局局长孙光华、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首羡镇中心小学校长张先启等已被停职检查。 截至目前,伤员正在积极治疗当中,相关善后工作正在开展,事故具体原因也在进一步调查。 公安部:允许校车走公交道 15日,公安部召开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视频会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允许校车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对无证驾驶校车的一律拘留;对严重超载的一律依法严惩。 近期,我国连发两起校车事故,暴露了目前国内校车管理的问题。黄明表示,要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最高的路权为校车提供保障服务,以最严的措施查处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黄明强调,要明确校车的优先通行权,把保障校车优先通行作为道路执勤工作的重要任务,允许校车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在未设置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交站台停靠。综合新华社等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