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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0版:中国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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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县校车侧翻事故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19日,江苏省丰县检察院在公安机关提捕当日依法从快对“12·12”重大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洪旭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洪旭,男,30岁,系江苏省丰县首羡镇人,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2011年12月12日17时3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洪旭持B2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苏CR1836号大型客车(规定应持有A1证件)搭载首羡镇中心小学放学回家的学生,沿首羡镇中心小学至张后屯村的村道,由南向北行至张后屯村南300米处,因操作不当,致使大客车侧翻入路西边水沟内,造成车内23名学生伤亡,经抢救无效15名学生溺水身亡,8名学生受伤。事发后,洪旭积极参与抢救学生,并于当日20时到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投案。据《检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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