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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搬完一吨货 他倒下了 □晚报记者 鲁燕 今年8月18日,老家在通许县某村的朱怀仁,接到熟人汤正介绍的一个临时工作,去管城区柴郭转盘北侧某公司仓库内搬运一吨化工原料货物上车,报酬是7元钱。 然而一个小时后,朱怀仁搬完货物拿到雇主给的7元钱和一盒烟后,仅几分钟的时间,全身就开始痉挛。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警方出具检验报告,朱怀仁“猝死”。 汤正说:“这批货物是丁晓和丁可的,他们让找个装货的人。后来我就找到了朱怀仁,我跟他说有一吨货需要装车,一个小时干完就行,当时答应给他7块钱作为酬劳。” 朱怀仁50岁,至今未成家。2003年左右开始一个人来到郑州,经常是找点临时工帮人搬搬东西,做个小工。 朱怀仁的父亲在起诉中称,丁晓、丁可和汤正与儿子之间是雇佣关系,儿子因从事雇主交代的工作而猝死,作为雇主应当承担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5万元的赔偿责任。 其代理人吕金城称,那个仓库很潮湿,化工原料的气味很大,朱怀仁的工作环境很不好。他受雇主雇佣,短时间内做了重体力活,因而死亡,不能排除干重活死亡的原因。 “朱怀仁干这么重的活却只获得7元钱和一盒烟的报酬。没想到干这么重的活竟然是这么低的工资报酬,让人看着揪心。”吕金城说。 目前,管城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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