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本报2010年1月8日A4版“路上有老人摔倒你敢扶吗?”一文,报道了李凯强驾驶电动车与宋林女士驾驶自行车于2008年8月21日发生碰撞,导致交通事故的事实,文章中虽有交警部门及人民法院认定的无法查证碰撞事故责任方的内容和双方各自的说法,但因文章标题表述不当,使读者产生误解,给宋林女士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在此向宋林女士表示歉意,为其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