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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3版:中国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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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开始,有关“福州购买紧急避孕药须实名”的消息开始在微博上流传,来源是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福州日报》发布的消息,称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药品零售企业,“禁止购进、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为规范避孕药销售,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紧急避孕药时要检查登记购药者的身份证,建立真实完整的紧急避孕药品购销记录”。 有网友质疑这一规定可能泄露公民隐私。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作出这一规定是为贯彻国家6个部门联合下发的《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福州称为贯彻国家计生委精神 27日,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办公室主任刘晓林在接到电话后挂断了电话,再次接通后对记者表示不方便回答。 按照此前福州市药监局市场处对媒体的说法,卖紧急避孕药,“药店必须登记顾客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同时也要记下药品销售品种和数量”。作出实名认证规定,是为了贯彻国家的要求,也是担心有人滥用紧急避孕药品。 在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一则通知称,《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是国家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下发,其提出的包括“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紧急避孕药时要检查登记购药者的身份证”在内的要求都是为了贯彻上述文件的精神。 据记者了解,“两非”指“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 三明市买紧急避孕药也实名 记者查询发现,福建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贯彻这一方针时,也规定了“实名”。记者发现,在《福建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未对购买紧急避孕药作出规定。 在全国其他地区贯彻这一“通知”时,包括河南、安徽的一些地市以及福建龙岩等地,只是对终止妊娠药物作出详细规定,而对紧急避孕药并没有相应规定。 保护隐私靠药店自律 有网友曾质疑购买紧急避孕药登记个人信息,可能会导致个人隐私泄露。对此,福州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这些个人信息是为了“监管需要”,一般情况不会外泄,药监局也会加强在这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但该工作人员同时也承认,“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处罚措施,更主要的还是靠药店工作人员的自律”。据《东南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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