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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领导干部收红包一律先免职 本报讯 还有20多天过龙年春节,今年广东省治理“红包”问题出新招——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深入开展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仅推出广东独有的领导干部要在职工大会上承诺拒收“红包”的做法,而且对于四种收送“红包”情形,一律对当事人免职再作处理。 《意见》中最具有广东特色的做法是要求“领导干部对拒收拒送‘红包’作出公开承诺”,而对于各地区党政主要领导的要求更高——他们要将承诺向社会公布。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先予免职,再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一是用公款赠送“红包”;二是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红包”;三是授意或委托特定关系人收送“红包”;四是多次收送“红包”。据《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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