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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北京) 1月31日,北京市今年民政工作会议召开,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起,北京7500多家社会组织的12万名专职工作人员,将拥有一套独立于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企业编制外的编制体系。社会组织纳入编制体系后,其人员编制和工资起薪等将由政府部门来核定。届时,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的工资将与社会组织“效益”、项目运行情况等相关联,并有望翻番。(2月1日《京华时报》) 曾有社会组织负责人感叹,“我们就像没娘的孩子”,做公益,却受到限制;拓展服务,却缺少必要的身份;好不容易得到资助,又难以进到自己账户。应该说,这一感叹颇有代表性,它是不少社会组织的集体哀伤。如今,北京拟将7500余家社会组织纳入编制体系,不仅发工资,还将在税收上给予减税优惠等,这对社会组织而言,无疑是利好消息。 将社会组织纳入编制,推行专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剑之所向是强化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管理有其必要,这些年我国社会组织兴旺发达,但也确有一些害群之马,欺世盗名,唯利是图,通过管理予以规范,能够促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服务更有其必要,社会组织确实需要名分,需要减税,需要各类政策优惠等。服务到位,社会组织才能更健康,行进更矫健。 广东的社会组织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但统计显示,85%的社会组织还未承担政府转移的职能,91%的社会组织还未得到政府的购买服务。这种局面,既有社团自身的原因,也与政府相关部门不想、不愿、不敢放手让社会组织参与有关。如果政府部门不仅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服务,还放手让社会组织参与承担政府职能,善莫大焉。 不过,将社会组织纳入编制也引起了一些网友担忧,比如有网友称:“在民间组织管理问题上,政府部门首先要做的是退出而不是更深度介入。”“不要什么都统包统办,最后都变味了。”这些担忧并非毫无道理,一方面权力介入越深,社会组织受到的掣肘恐会越多,发展起来也许步履蹒跚;另一方面由政府发工资,对纳税人也是一个不少的负担,再说权力处处伸手,会不会陷入事事都想管却又管不好的困境? 社会组织被认为是政府职能在社会领域的“毛细血管”,可以成为政府管理的得力助手。既然是助手,政府不能放任自流,但又不能事无巨细地管,在管理、规范之余,更多的应是扶持和服务,果如此,社会组织必将有力地推动社会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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