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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最大潲水油案开庭,13人受审 案值近千万,黑色利益链揭开 2月3日,重庆九龙坡区法院审理李发强、周祖健等13人以及重庆市永川冠南烽烁油脂厂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该案因涉案人数多、查扣数量大,被媒体称为重庆市最大的潲水油案。本案13名被告,除冠南厂的5名被告外,还有8名潲水油贩子。 记者注意到,迄今为止,我国公开报道收购、倒卖、销售潲水油构成犯罪的案例很罕见,从这个角度看,如果法院最终判决各被告人构成犯罪,本案将可能成为潲水油行业的标志性案件。 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9年6月,李发强、周祖健等人共同出资,以周祖健个人名义成立了永川冠南烽烁油脂厂(以下简称冠南厂),随后从徐科、刘德勇等人处收购了大量潲水油,进行深加工后,以食用油名义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销售给消费者。 2007年以来,被告人刘德勇、黄德禄、何中国、欧武刚、徐科、欧武亮、王进贤、曹先合向冠南厂、重庆禾沁油脂有限公司等分别销售了价值6万余元至500万余元不等的潲水油。2011年1月至4月,冠南厂销售了价值433万余元的不合格食用油。去年5月,重庆公安机关从冠南厂及刘德勇等被告处查获潲水油、成品油、原料油等累计达120吨,价值58.7万余元。 潲水油案黑色利益链 第一环节 收集 (利润:每吨2000元左右) 2009年下半年至2011年4月,曹先合开设了多个养猪场,雇用工人在没有收购废旧物资资质的情况下,从学校食堂、餐馆收购潲水。加上运费,回收潲水的平均价格在每吨700元至1000元。提取“毛油”卖给油贩子,可以卖到每吨3000元,利润显而易见。 第二环节 倒卖 (利润:每吨100元) 在买卖“毛油”环节,从业多年的黄德禄表示,“毛油”的市场行情有所波动,他一般有每吨100元的纯利润。如果量大,积累起来,有较大的牟利空间。 第三环节 初加工 “这样的油,自己都不吃” 欧武刚2005年成立璧山鑫艺饲料油脂厂,从事收购、加工、销售非食用动植物废油。欧武刚的妻子说:自己厂里的油,“我们都不吃,工人也不吃。” 第四环节 精加工 (利润:每吨至少2000元) 冠南厂的几名股东表示,将潲水油精加工成食用油,工艺上有几个环节:将毛油加入白土(天然黏土经酸处理后而成,主要成分是硅藻土)脱色、高温脱水、脱酸、脱臭等环节后,进行过滤,“检验”合格后,成为“食用油”。 正规食用油的市场行情在每吨9000元左右,潲水油制成的“食用油”大多在每吨8000元。 第五环节 销售 (利润:每吨100元600元) 在销售的最终端,这种“色拉油”比正规的色拉油每吨低400元至900元不等,很多贪图便宜的餐馆老板购买这些油以后,用其炒饭、炒菜,这些潲水油加工后就这样被端上了顾客的餐桌。 据《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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