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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连续发生3起重特大交通事故
市领导被省政府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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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连续发生3起重特大交通事故
市领导被省政府约谈

濮阳连续发生3起重特大交通事故

市领导被省政府约谈

□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武春生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今年1月24日~2月5日,濮阳市辖区内连续发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月7日,省政府就此约谈濮阳市领导。

据省交警总队统计,今年1月24日以来,濮阳市辖区内连续发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占春节后全省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半,对全省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这3起事故暴露出濮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严重的宣传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约谈会上,濮阳市公安局主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副局长陈晓阳,态度诚恳地向省政府作了检讨,并表示今后将加强分析研判、完善解决对策;创新警务机制,提高管控能力;突出重点,狠抓源头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等。

3起交通事故是怎样发生的?

1月24日16时许,一辆豫JX1208“桑塔纳”轿车沿106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106国道526公里加300米处(清丰县境内)时,撞到公路东侧的警示桩失控后,与对向行驶的豫JJ0787“现代”轿车相撞,致豫JX1208“桑塔纳”轿车驾乘人员4人当场死亡,豫JJ0787“现代”轿车驾乘人员5人受伤,两车损坏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经检验,豫JX1208“桑塔纳”轿车驾驶人属醉酒驾车,存在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月2日5时40分许,在大广高速清丰县境内,一辆京PW3U70号“捷达”牌轿车沿大广高速东半幅道路自南向北行驶至1798公里加565米处时,该车自行撞上东侧护栏,将护栏撞开后坠落到道路护坡上起火燃烧。事故造成车上成员3人当场死亡、 2人受伤。以上5人均为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回京工作人员。经侦查,京PW3U70号“捷达”牌轿车司机存在疲劳驾驶行为。

2月5日13时21分,在大广高速1763公里加200米处(豫冀界南约200米),一辆号牌为京NH8P88“荣威”牌轿车沿大广高速公路东半幅自南向北行驶过程中,冲破中央隔离设施驶入道路西半幅,与自北向南行驶周绍满驾驶的辽PE3502重型货车相撞,事故造成重型货车侧翻,京NH8P88“荣威”牌轿车内4人当场死亡(4人均为安徽临泉县回京工作人员),辽PE3502重型货车驾驶员周绍满受伤。经侦查,京NH8P88“荣威”牌轿车司机存在疲劳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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