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广州,拾金不昧或将有实质奖励!正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提出:对无主的拾获财物,在拍卖后将拍卖款的10%奖励给拾遗者;对有主失物,失主领回时,可自愿按遗失物价值10%的金额奖励拾金不昧者。(2月12日《羊城晚报》)
拾金不昧历来都是我们提倡的传统美德。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着一定的变化,拾到别人的东西想方设法归还失主,这是最起码应具备的素质。可是如果在寻找失主的过程中,拾物人还需要花费一定的精力和时间,甚至还要自己花钱。那么这样的事,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不断变化,可能越来越没有人愿意去做了。为此,有人提出能否给拾金不昧的人一些报酬呢?这不能不说也是一个很好的思路。
笔者认为,拾金不昧可获失物价值10%奖励应当支持。首先,社会应鼓励拾遗者。拾遗者将拾获物品交给招领机构,这样失主丢失的东西才能有处可寻。而且,给拾遗者一定比例的利益,让他们更有积极性,也会让更多的人主动参与到其中来,共同维护这种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 田治江
领导干部每天都在干什么,群众一般无从知晓。但在江苏宿迁市泗洪县,大街上的电子显示屏上每天都在公布各级领导的工作动态。泗洪县委、县政府门前,一块巨大的电子显示屏滚动着红字,交替出现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当天详细的工作动态。不时有路过的市民驻足观看。(2月13日《新闻晚报》)
公布领导工作动态接受群众监督,初衷是好的,也很有必要。但问题是,有必要如此高调地拿到大街上,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大肆宣传吗?
在笔者看来,公布领导工作动态,只要在相应的机关单位门前挂一“小黑板”足矣。一方面,一块“小黑板”足以把领导去向、工作状态等情况交代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样也不需要占用大街上的电子显示屏,从而让宝贵的“公共资源”发挥其应有效应;另一方面,这更方便、更有利于老百姓行使监督权。老百姓来办事了,自然要对照“小黑板”看看领导的工作动态是否符合实际……
舍近而求远,把领导工作动态“晒”到大街上,表面上看很有魄力,可实际效果却让人怀疑。一方面,你公布出来的领导动态,并非与每个老百姓都息息相关,老百姓“驻足观看”不过是一时好奇而已;另一方面,公布出来的领导工作动态可信吗?如果真心为民,真心愿意接受群众监督,何须如此高调? 张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