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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事故案件已占交通事故案件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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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原区法院统计,每年都审理近百起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
电动车事故案件已占交通事故案件80%
法官建议 完善相关法规

电动车作为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确实给市民出行带来了便利,但同样由于速度快、刹车不给力,加上一些人不按规则行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据中原区法院统计,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每年都审理近百起,已占全部交通事故案件的80%。而判决的“电动车事故案件中”,有多半是电动车车主要担责。

据媒体报道,郑州市有2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郑州市平均每天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达130起,人员伤亡的数目也在急剧增加。可怕的酒后骑电动车出事故的比例也在增加。记者 鲁燕

案例一 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发生事故各担责

去年6月10日晚8点30分,王先生骑着电动自行车,沿秦岭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在行至中原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向南约400米时,与同向骑电动车的谢某发生相撞,造成交通事故。王先生多发软组织擦挫伤、左膝关节积液。

交警部门认定,由于谢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未遵守限速规定,超越前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负事故主要责任;王先生骑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负事故次要责任。

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王先生将谢某诉至法院。去年年底,中原区法院一审判决:谢某赔偿王先生各项损失3224余元。

案例二 超速行驶 撞上突开的车门

2010年7月9日晚9点30分,朱女士驾驶轿车在工人路一线杆处停车开门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高速行驶的闫女士相撞,闫女士摔了出去。

事故造成闫女士右足第一、二跖骨开发性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朱女士负主要责任;闫女士负次要责任。

闫女士将朱女士、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去年年底,中原区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闫女士各项损失6.2万余元。

案例三 电动车“酒驾”引发车祸

2010年5月31日晚11时,付先生酒后骑电动车,沿棉纺路由东往西过桐柏路时,与一辆出租车撞在一起。付先生肋骨被撞断两根,住院32天。

交警从付先生的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并达到醉酒标准。最终,在主审法官牛乃洪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初步和解协议,对方拿出8000多元赔偿款。

而在之前,一男子酒后骑电动车回家,一头撞上路中间的电线杆,不幸死亡。死者家属将相关的6家单位都告上法庭。

虽然事后相关部门被判赔死者家属9万余元,但主审法官说,电动车车主酒后驾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该自担责60%。

记者追问 电动自行车为何频发事故?

主审上述案件的管城区法院法官王海军说,造成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具体有以下几个。

超速行驶 尽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应在每小时15公里以下,但很多电动自行车行驶的时速已经达到20公里,一旦发生碰撞后,冲击力较强,后果往往很严重。

安全意识淡薄 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横穿公路、酒后驾驶,与机动车抢道行驶、违规载人及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十分普遍,严重影响着道路交通安全通行。

车身轻 电动自行车刹车条件差,驾驶人和乘车人无任何防护,一旦高速行驶的情况下与汽车相撞,犹如以卵击石,伤亡惨重。

无声音 电动自行车用电池驱动,没有发动机运转时产生的声音,无法对道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起到警示作用。

法律空白、处罚力度不大 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类纳入管理。对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较低,难以遏制电动自行车违章行为的发生。

管城区法院法官张健华说,电动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后,因不具备做速度鉴定等条件,故审理过程中很难认定驾驶人存在超速情况,无法确切地查明事实以及认定责任,对赔偿义务人显失公平。

针对电动车的管理,有法官建议,应加大立法力度,对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明确,例如酒后不能驾驶、骑车不能载人、超速要罚款、佩戴头盔等。在所有路段和路口,加大电动自行车限速标志的投放力度;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制造商的监管力度,提高驾驶者自身的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章的处罚力度。 线索提供 穆童 潘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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