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郑州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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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遇欠薪案 9法院将有专门法庭审理 省高院昨天召开全省部分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试点工作会议,经研究,郑州、平顶山、周口、焦作、鹤壁中院和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等9个基层法院作为试点成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 这9个试点的基层法院要在3月1日前挂牌,试点工作3月1日正式实施,暂定期限为1年。 省高院谢德安副院长说,针对当前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长快、群体性纠纷多、矛盾易激化等特点,去年12月份,省高院明确提出今年要把设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记者 鲁燕 受理范围 以劳动争议案件和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为主,可以适当扩大案件范围,但是不宜过大。 省法院民一庭庭长司晓森强调,关于案件范围问题,需要强调几点,首先,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审理的案件只限于民事案件,不包括行政、刑事案件。 其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一般限于进城务工人员直接起诉,或虽未直接起诉,但案件处理与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报酬支付密切相关的纠纷。 此外,要审慎受理因企业改制等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 案件类型 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包括确认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合同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非全日制用工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竞业限制纠纷等。社会保险纠纷,包括养老保险待遇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医疗保险待遇纠纷、生育保险待遇纠纷、失业保险待遇纠纷等社会福利待遇纠纷。 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 人事争议。包括辞职争议、辞退争议、聘用合同争议等。 劳务合同纠纷。 侵犯劳动者人身权益的侵权纠纷。 其他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民事纠纷。 快速及时立案。对劳动争议等相关纠纷,凡经过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争取当天立案。 适度放宽立案条件,对欠缺部分起诉材料但不影响基本事实认定的,也要及时立案。 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就近快速处理有关纠纷。深入企业、工厂等劳动争议纠纷频发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就地执行。有条件的法院可以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或巡回审判点。 省高院副院长谢德安要求,各试点法院要勤于探索、勇于创新。同时,要进一步树立“品牌意识”,打造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司法品牌。 线索提供 孙志平 庆远 立案绿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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