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河南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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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3元“营养补助”,26个困难县纳入试点 补助资金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省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此试点工作从2012年春季新学期启动,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记者 裴蕾 26个困难县农村学生可享“营养补助” 国家在我省试点范围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26个县:兰考县、嵩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鲁山县、卢氏县、淅川县、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宁陵县、民权县、柘城县、沈丘县、淮阳县、商水县、郸城县、太康县、新蔡县、新县、商城县、淮滨县、光山县、潢川县、固始县。 试点内容是,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试点工作从2012年春季新学期启动,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供餐方式为课间餐或“免费午餐” 如何为受助学生们提供这些营养膳食?我省具体提出了4种供餐模式:加餐或课间餐,主要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学校食堂供餐,主要提供午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地区在严格准入的前提下可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等。 省政府要求,此次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电话为0371—69691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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