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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一次,罚单位2000元、罚司机1000元 情节严重的辞退,终身不得在集团从事营运客车驾驶工作 为加强我市的交通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软实力,特别是提升郑州作为省会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进而助推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本报与市畅通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建委、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公交总公司、市客运管理处等部门联合开设曝光台,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公务车、渣土车、水泥罐车、公交车、出租车、机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电动三轮车是此次曝光的重点。 集中曝光。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本报每天开辟专版,集中曝光各职能部门提供的交通违法信息和记者、市民在街头抓拍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让违法者在社会公众面前无处遁形。 记者回访。违法车辆曝光后,记者将对其所在单位或管理部门进行跟进回访,了解其对违法车辆和司机的处理情况。通过曝光一个违法行为影响一个单位和一个群体,起到以点带面的教育作用。 定期追访。市畅通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和本报将曝光的机动车和其单位纳入重点关注名单,定期对该车及所属单位的车辆使用情况进行追访和暗访,让违法不再,让文明持久。 交通违法治理联合报道组联系电话67655688,传真67655766,电子信箱67659999@163.com。您有什么建议、意见或者抓拍到了违法行为都可以向我们反映,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跟您联系。交通违法治理联合报道组 针对近日所属车辆交通违法多次被曝光的情况,昨日,郑州交运集团客运公司党委书记朱光辉等人来到本报说明情况,他表示集团非常重视,已经采取严厉措施整治集团下属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其中规定: 1.集团公司要加强全公司范围内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要采取明察暗访形式,严肃查处违反公务车辆使用规定的行为。对违反规定使用公务车辆或经媒体曝光的公务车辆,一经查实(除罚款金额全部自理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追究车属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2.对公务车发现一次交通违法行为,对车属单位处罚2000元,对责任驾驶员处罚1000元;对一个月内累计发生两次交通违法行为的,集团公司对车属单位通报批评,并对违法车辆予以收回。 3.对单位公务用车因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车辆被收回的,集团公司对该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车辆直接管理责任人诫勉谈话,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取消该单位各项评先资格。 郑州交运集团还通报了对豫A77357客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 豫A77357客车停运整改;将该车驾驶员辞退,并列入总公司“黑名单”库,终身不得在郑州交运集团从事营运客车驾驶工作。 昨日曝光的豫ACN268北京现代轿车、豫AB5701桑塔纳轿车也按同样的标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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