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实行县级及以下医院先诊疗后付费
26日,记者从2012年山东省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山东省县级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将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方式,并逐步向市级医疗机构推广。另外,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增至30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增至240元,统筹区域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增至75%左右,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增至90%。
据《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