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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锰析出量对人体无害”的结论公布,苏泊尔锰超标有害健康的质疑似乎就此可以告一段落了,但2月29日,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对外宣称,当前市场上流通的不锈钢制品,包括苏泊尔等知名品牌在内,均存在标识不合规的问题。 再遭质疑 苏泊尔锅被指标识不合格 □记者 朱江华 撇清“锰超标”又陷质量质疑 2月24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了初步评估结果:经过极端试验证明,不锈钢炊具的平均锰析出量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这个出自于国家权威部门的结论似乎可以让苏泊尔锰超标事件就此尘埃落定。 然而,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却称,在我国,食品接触类不锈钢制品分为两类,一类是食具容器类,一类为不锈钢餐具,这两类不锈钢制品都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规定范围内,但食具容器类不锈钢制品对钢材的要求更高,这类容器一般要求使用镍、铬含量比较高奥氏体钢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长严卫星则表示,评估中心出的结果只代表不锈钢炊具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并不能证明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因为不锈钢炊具的质量包括耐用性、抗腐蚀性等,这些跟产品所使用的不锈钢材质相关。实际上,早在2009年哈尔滨工商局首次曝光苏泊尔问题炊具,就曾指出其“质量不合格”。 不锈钢只标注“执行标准” 2011年12月21日正式实施的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中已明确规定,要在不锈钢产品或最小销售包装上应标注不锈钢类型,即不锈钢种类和牌号,任何企业不按规定标注都是不合规行为,产品都应视作不合格产品。 记者在卖场查看了苏泊尔欧笛不锈钢水壶的标签,上面仅标注了“执行标准Q/WSP 09《不锈钢水壶》”字样,没有更多透露不锈钢材质的文字说明。 董金狮说,自去年12月21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正式实施后,所有在2011年12月21日后生产的不锈钢容器类、餐具类制品都必须按新标准进行标识。但通过市场调查,好多产品是2011年12月21日以前生产的,导致不锈钢制品市场比较混乱,新、旧产品都没有按新标准的要求做,问题就产生了。 董金狮认为,如果说,2011年12月21日以后生产的苏泊尔产品若未按规定标注不锈钢类型,则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新闻链接 不锈钢食具容器使用注意事项 1.不可长时间盛放盐、酱油、醋、菜汤等,因为这些食品中含有很多电解质,如果长时间盛放,则不锈钢同样会像其他金属一样,与这些电解质起电化学反应,使有害的金属元素被溶解出来。 2.切忌用不锈钢锅煲中药,因为中药含有多种生物碱、有机酸等成分,特别是在加热条件下,很难避免不与之发生化学反应,而使药物失效,甚至生成某些毒性物。 3.切勿用强碱性或强氧化性的化学药剂如小苏打、漂白粉、次氯酸钠等进行洗涤,因为这些物质都是强电解质,同样会与不锈钢起电化学反应。 4.不能空烧。不锈钢炊具较铁制品、铝制品导热系数低,传热时间慢,空烧会造成炊具表面镀铬层的老化、脱落。 5.要保持炊具的清洁,经常擦洗,特别是存放过醋、酱油等调味品后要及时洗净,保持炊具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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