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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的交通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软实力,特别是提升郑州作为省会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进而助推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本报与市畅通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建委、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公交总公司、市客运管理处等部门联合开设曝光台,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公务车、渣土车、水泥罐车、公交车、出租车、机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电动三轮车是此次曝光的重点。 集中曝光。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本报每天开辟专版,集中曝光各职能部门提供的交通违法信息和记者、市民在街头抓拍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让违法者在社会公众面前无处遁形。 记者回访。违法车辆曝光后,记者将对其所在单位或管理部门进行跟进回访,了解其对违法车辆和司机的处理情况。通过曝光一个违法行为影响一个单位和一个群体,起到以点带面的教育作用。 定期追访。市畅通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和本报将曝光的机动车和其单位纳入重点关注名单,定期对该车及所属单位的车辆使用情况进行追访和暗访,让违法不再,让文明持久。接待办 交通违法治理联合报道组联系电话67655688,传真67655766,电子信箱67659999@163.com。您有什么建议、意见或者抓拍到了违法行为都可以向我们反映,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跟您联系。 交通违法治理联合报道组 ■看看都是谁在交通违法 ●豫ADJ800 红旗 车主:二七区接待办 违法事实:2月21日上午9:22在兴华南街(陇海中路至路寨西街)信号路口不按规定行驶。 2月24日上午9:14在航海中路(大学南路至人和路)违规占用BRT专用车道。 ●豫AAY273 长安 车主: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 违法事实:3月2日上午10:05在淮河路(文化宫路至桐柏路)不按车道行驶。 ●豫A62766 桑塔纳 车主:郑州市经济联络办公室 违法事实:2月24日下午3:34在建设东路(大学北路至嵩山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豫A259B3 桑塔纳 车主:郑州供电公司 违法事实:2月24日上午9:48在嵩山路(淮河西路至沁河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豫AR5786 长安 车主:郑州市物价局 违法事实:2月25日中午12:33在建设东路(大学北路至嵩山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豫AR3262 东南 车主:郑州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 违法事实:2月25日22:47在长江路(兴华街至嵩山南路)信号路口不按规定行驶。 ●豫ALM521 东风 车主: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 违法事实:3月2日上午10:23在纬二路(未来路至东明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豫A1D630 尼桑 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郑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违法事实:2月26日23:25在兴华南街(陇海中路至路寨西街)信号路口不按规定行驶。 ●豫AHD786 桑塔纳 车主:中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违法事实:2月22日上午11:42在嵩山路(淮河西路至沁河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豫A6102D 江淮 车主:河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郑州市物流分公司 违法事实:3月1日下午1:18在玉凤路(顺河路至沈庄北街)不走机动车道。 ●豫A9768T 荣威 车主: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 违法信息:2月24日晚10:07在建设东路(大学北路至嵩山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豫A0E969 起亚 车主:中原区大岗刘乡小岗刘村委会 违法事实:2月25日21:18在淮河东路(兴华南街至齐礼阎东街)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豫A1T689 北京现代 车主:郑州市郑开大道绿化管理处 违法事实:2月27日下午3:41在大学中路(汝河路至淮河东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豫AL1129 长安 车主: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违法事实:2月24日下午1:41在嵩山路(淮河西路至沁河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豫AJZ199 帕萨特 车主:金水区总工会 违法事实:2月24日中午12:52在大学中路(陇海路至汝河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豫A596K6 帕萨特 车主:中原区总工会 违法事实:2月25日下午3:23在建设东路(大学北路至嵩山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豫AE6108 奥迪 车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违法事实:3月2日上午11:26在纬二路(未来路至东明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的豫AAY273车不按车道行驶 ■听听违法车辆的单位怎么说 ■政府职能部门在行动 ●豫AZ6571 丰田 车主: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处理决定:责令该车驾驶员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学习培训班上作出深刻检讨,将该违法行为通报支队全体人员;对该驾驶员进行处罚,暂停其驾驶公务车辆3个月,取消年度评先资格;迅速对本单位所有驾驶员和车辆负责人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培训。 本报与市客运管理处联动,集中曝光一批交通违法和违规车辆。客运管理处规定:凡是被曝光的出租车,将在全行业通报批评其所在公司及驾驶员,并且与公司及驾驶员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挂钩,情节严重者将接受行业继续教育,考试合格者方可再上岗。 ●豫AT2131 火车头公司 违法事实:拒载 处理结果:罚款300元 ●豫ATQ231 晨曦公司 违法事实:拒载 处理结果:罚款300元 ●豫ATW238 东方公司 违法事实:拒载 处理结果:罚款300元 ●豫ATQ875 嵩山公司 违法事实:车牌污损 处理结果:罚款50元 ●豫AT9195 路达公司 违法事实:车牌污损 处理结果:罚款50元 ●豫ATP372 宏光公司 违法事实:转借车辆 处理结果:罚款500元 ●豫ATF261 晨曦公司 违法事实:转借车辆 处理结果:罚款500元 ●豫AT2777 二七光大 违法事实:不使用计价器 处理结果:罚款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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