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6版:时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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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后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至少都会有一名法官常年“服务”。 昨天上午,在北大学城郑州师范学院音乐厅,省高院的两名法官从郑州师范学院党委书记于向英手中接过了聘书,担任该校法制辅导员。省高院与团省委联合开展的全省“一校一法官”活动正式启动。 受聘法官今后会经常到结对学校开设法制课堂,开模拟庭、到学生家庭走访谈心等。如果学生有什么法律咨询,可以随时给法官打电话。法官的电话必须在校园内显著位置公示。 省高院副院长田立文说,建立的“一校一法官”制度,旨在让法官进校园常态化,为在校学生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提高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校园环境。 记者 鲁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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