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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3版:郑州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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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不一定非要打官司 通过调解可省很多事儿 “没打官司,就拿到了车主、保险公司等三家赔的4200元,有些意外。” 昨天,高新区法院,车主李萍从保险公司等三方手中接过这笔赔偿时很激动。 开车多年,她身边也有朋友因交通事故理赔打官司的,耗时间、耗精力,而她则只参与了诉前调解,就达成愿望。 记者 鲁燕 至少要打半年的官司不到1小时解决 去年12月3日,李萍在中州大道附近被一辆重型罐式货车撞伤。 “当时我怀有身孕,花去了医疗费及相关费用7000多元。”李萍在咨询过律师后,最终向车主、司机以及保险公司共同索赔。 昨天,法院通知她去调解。在各方共同让步的前提下,最终调解成功,李萍得到了4200元的赔偿。 李萍说,虽然赔偿的数额不是很理想,但她觉得自己还是很幸运的,因为省了很多事儿。 昨天上午,法院共调解11起案件,涉案金额10万余元,调成10个案件,调解金额为8万元。 大多交通事故理赔案件诉前可调解成 昨天上午,郑州高新区法院与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成立的涉保案件诉前调解室正式挂牌。 高新区法院院长郑水泉介绍,高新区法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比例很高,“该类型案件的原告更希望及时得到赔偿。但该类型案件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困难很大,相关的保险公司都不愿意来参加诉前调解。” 郑水泉说,2001年11月、12月,该院共对83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保险公司参与调解了38件,调解成功21件。 为此,高新区法院主动与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联系,探讨合作的事。 为建立一个长期解决机制,高新区法院与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成立了涉保案件诉前调解室,今后诉前调解涉及的保险公司必须到庭,省保险行业协会将对保险公司诉前调解参与率和成功率作出排名,排名靠后的要“说事”。 诉前调解室主要调解以下案件: (一)涉及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发生的保险合同纠纷; (三)涉及保险公司的其他纠纷。 线索提供 何展 庆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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