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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日方无权在钓鱼岛海域执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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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海监船巡航钓鱼岛海域,日本巡逻船尾随跟踪
外交部:日方无权在钓鱼岛海域执行“公务”
资料图:“中国海监50”号长98米,宽15.2米,排水量3336吨,是当前中国海监船中吨位最大、科技含量最高的一艘船。

3月16日晨,中国海监50、66船编队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发现日本海保厅“PL62”巡逻船。

我编队立即向其喊话,表明身份、询问动态并申明立场。日船对我方询问不予回答,对我海监编队尾随跟踪。

目前,我海监船编队正继续在我钓鱼岛附近海域巡航。

北京时间16日5时许,由中国海监50、66船组成的中国海监定期巡航编队,抵达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附近海域进行巡航。

国家海洋局表示,中国海监是国家海洋局领导下的海上综合执法力量,按照有关法律和职责的规定,依法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此次巡航体现了我国政府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主权问题上的一贯立场。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民政部于今年3月3日对外公布了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在内的71个岛屿的标准名称。

中国海监自2006年7月20日起,在我国管辖海域开展定期维权巡航执法活动,有效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2008年12月8日,中国海监开展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附近海域的巡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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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日方无权在钓鱼岛海域执行“公务”

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16日表示,日方无权在钓鱼岛海域执行任何“公务”。日方对中国公民采取任何形式的所谓司法程序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据报道,3月15日,日方律师根据冲绳那霸检察审查会的决定,以妨碍执行公务罪对2010年钓鱼岛事件中的中方船长提出了强制起诉。

刘为民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此答问时说,日方在“撞船事件”中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中日关系,日方应多做维护两国关系大局的事情,而不是相反。据《法制晚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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