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通报栏已撤走
本报讯 本报3月16日A11版报道了东三街与同乐路交叉口,一个案件通报栏面朝人行道方向的宣传画装反的情况。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东三街与同乐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发现案件通报栏已经撤走。记者 刘怡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