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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房产,兄妹之间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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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房产,兄妹之间那些事儿

市井

故事

五兄妹的这场官司

为的是智障二弟的好

为父母留下的一套房产,兄妹5个人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开庭时,五兄妹喜笑颜开,相互搀扶着来到法院。

这是怎么回事?

起诉书“火药味”很浓:

三妹告亲兄妹“要房产”

家住陇海街道的老郭夫妇,生前育有5个子女,除了二儿子没有成家外,其他的4个孩子都已成家立业。

如今,五兄妹也都是60多岁的人了。

二儿子和三女儿智力残疾,没有工作,生活不太富裕。

1995年和2010年,老郭夫妇相继去世,留下一套房产。

大姐说:“父母走后,我们在一起商议,决定房子让生活困难又残疾的二弟和三妹来继承,并达成协议,让三妹给二弟10万元,房子归三妹所有。”

但就在房产过户时,兄妹间闹得不开心。

二弟不愿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他想要这个房子,而享受着低保的三妹,还指望继承这套房子给儿子结婚用。

因为争执不下,今年3月12日,三妹将兄妹告上法庭,要求把父母留下的房产过户给她。

法官有些“不明白”:

五兄妹喜笑颜开来法院

离双方达成的调解书已过去一个多星期了。办案的法官杨兵仍记忆深刻:“庭前调解那天,我在办公室听见外面欢声笑语,出去一看,都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个个满面笑容,互相搀扶着进的办公室。”

“看你们关系好得很,为啥要打官司啊?”杨兵问。

“不瞒你说,我们兄妹5个人关系好着呢,打官司,那是没办法的事。”听到大姐这样说,其他人纷纷点头。

没办法的事? 法官好奇起来。

大姐说,他们来之前也咨询过律师,问了很多人,都说房产要办理过户手续,必须要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同时为了今后能更好安置二弟的后半生,我们还想到这儿来将原来达成的协议再好好完善一下。”

在杨兵的主持下,兄妹五人拿到了签订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调解协议。

杨兵说,像这样五兄妹间的情深太让人感动了,“其实,房子过户,完全可以通过公证来解决,但他们为了让有残疾的二弟更好度过后半生,几个人想出了打官司这个办法。”

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杨兵 顾田 庆远

亲兄妹的这场官司

险造成手足间反目成仇

“都说房子大了,亲人的关系就疏远了,依我看,亲情比一切都重要。”执行法官老田的一句话,说得当事双方都愧疚地低下了头。

这是4月5日发生在中原区法院执行局的一幕,当事双方是一对年近六旬为了房子对簿公堂的亲兄妹。

事情还要从1999年说起,哥哥刘强单位要集资建房,因为手头不宽裕,刘强找妹妹刘芳借了5.9万余元的购房款。刘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全部购房手续,但房子却从2001年11月起由妹妹刘芳一家人居住。

刘芳认为自己是该套房屋的实际购买人,不断要求哥哥办理过户手续。中原区法院审理认为,哥哥刘强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兄妹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刘强支付刘芳20万余元,刘芳今年3月1日前搬出该争议房屋。

刘强将钱交给刘芳后,刘芳却不肯搬出。刘强向法院申请将妹妹一家赶走。

接到强制执行申请,平日里十分刚毅的法官老田却犯了难,“案情虽然简单,但若是将刘芳一家强行赶走,必加剧兄妹二人的矛盾,即使执行完毕,他们受伤的亲情也很难再弥补。”

老田决定调解执行。他先询问刘芳为什么不履行生效的调解协议。刘芳说自己目前无处居住,虽然已申请了经济适用房,但要再过几个月才会有结果。

“你没有房子住,但你哥哥现在也没地方住,难道你就忍心让他们一家睡在马路上?”老田的一句话令刘芳哑口无言。

“你们不要吵,我就问你们一句话,到底是房子重要,还是兄妹的亲情更重要?”田法官的话彻底问住了双方。“想想你们小时候,几口人挤在一间小房子里,生活得还很快乐,现在生活好了,为什么不能和睦相处呢?”

近两个小时的劝解,兄妹眼里都含着泪水,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若禺 穆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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