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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3版:中国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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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一名妇女在福建晋江安海镇中山中路盗窃两个面包时,被店主当场抓住,为警示、防止她再次作案,店主林先生将小偷绑在电线杆上,并在其胸前挂上写有“我是小偷”的纸板。 林先生开了一家杂货铺售卖各式面包和日用品。他说:“很多群众来购物,突然有3人一起进店,其中一个30多岁的妇女拿起两个面包往包里揣,我正好看见,跑过去拉住这名妇女,她边上的另外两人趁乱离开了。这已是近日店里第4次遭贼偷了,防不胜防。为了警示小偷,免得下次继续作案,我就把偷面包的小偷绑了起来。” 目击者把照片上传到泉州某论坛。 网友“superkiwi”认为:把小偷挂牌示众,绝对违反法律。 市民许小姐也认为不妥,她说,这让该妇女情何以堪。 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张传江律师认为,林先生的做法显然不合法。林先生享有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当地公安机关的权利。而他将小偷绑住又挂牌子的做法,则侵犯了小偷的人身权利。如果情节比较重,造成不良后果,公安机关将会追究林先生的法律责任。 据东南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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