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中国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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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判“闯黄灯系违法” 在交通信号灯中,黄灯的意义是警示。交警部门明确规定,闯黄灯属于违法行为。浙江省海盐县的司法工作者舒江荣因为闯黄灯被罚,把交警部门告上法庭,成为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日前,嘉兴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舒江荣败诉。 2010年7月20日,舒江荣驾车在一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记录:黄灯时未越过停车线但越线继续行驶。次日,交警大队因其闯黄灯,对其作出罚款150元的处罚决定。 但舒江荣认为,法律并无明文规定“黄灯亮时,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禁止继续通行”,因此交警部门的处罚决定并无法律依据,遂提起诉讼,结果一审、二审均败诉。 法院认为,黄灯亮时驾驶人的通行权受到限制,闯黄灯系违法行为。据现代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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