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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走了别人卡上的8000元后
她后悔了,制作了《寻找失主》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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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一个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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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走了别人卡上的8000元后
她后悔了,制作了《寻找失主》的告示
告示还没来得及张贴,警察就抓住了她

取走了别人卡上的8000元后

她后悔了,制作了《寻找失主》的告示

□记者 刘凌智 通讯员 张胜利 郭艺辉 王会

31岁的王亚丽在取款机上发现了一张信用卡,操作界面显示可支取现金,以为天上掉“馅饼”的她分4次从银行卡上取走现金8000元。

2011年9月5日下午4点,王亚丽到新密市一家邮政储蓄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发现前面取钱的陈某将卡遗忘在ATM机里。王亚丽犹豫了一会儿,取走现金8000元。

陈某离开邮政储蓄银行不久就发现卡丢失,便立即打电话去银行挂失。得知钱被人取走后,陈某立即报警。公安机关根据监控录像将作案人锁定为王亚丽,9月6日,王亚丽被抓获。

取完钱以后,王亚丽心里感到忐忑不安,就制作了一个《寻找失主》的广告,准备张贴出去寻找失主。还没来得及贴,王亚丽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庭审中,王亚丽辩解称:“银行卡主人忘记将卡取走,本身也有责任,自己只是捡了一个便宜,换成别人也会捡。”

4月27日,经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特殊的犯罪案件,被告人王亚丽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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