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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过双黄线超车撞伤老人 司机判赔3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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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过双黄线超车撞伤老人 司机判赔34万余元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但日常生活中,有些司机为图一时之快,会越过双黄线逆行超车。

这不,杨先生拉货时为了赶时间,就这么干了,却意外撞伤了过马路的73岁李老汉。记者 鲁燕

为图快,他越过双黄线逆行

去年2月8日晚,杨先生驾驶其父亲的货车拉货,在沿着大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古荥医院门前时,感觉前面的车辆太多碍事,会耽误自己送货。

7点40分许,杨先生越过双黄线,加大油门向东行驶。

不料就在此时,他一个不留神,撞上了正在过马路的73岁的李老汉。

李老汉被撞后倒地不起,立即被附近群众送往惠济区人民医院,后被转入郑州市人民医院治疗。

医院出具的病历上显示,李老汉入院后持续意识不清,呕吐2次,颅脑及胸部CT检查示其右顶叶及左颞叶脑内血肿、左侧多发肋骨骨折。

后交警认定,事故中杨先生应负全责。

李老汉住院1个月后出院,但是医生嘱咐其今后需要2个人来护理,高额的医疗费和今后的护理费李老汉一家无法承担,双方未能对赔偿达成一致意见,李老汉将杨先生告上了法院,请求杨先生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5万余元。

经司法鉴定,李老汉颅脑损伤构成Ⅱ(2)级伤残,生存期内需要完全护理,依赖2人。

惠济法院判决,杨先生赔偿李老汉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4万余元。

法官释案

本案的主审刘法官表示,本案中,杨先生在驾驶机动车时,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35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及该法第42条“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的规定。

刘法官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他还表示,近年来,其审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呈上升趋势,通过其对事故的梳理时发现,许多事故的原因是由于司乘人员怀有侥幸心理,图一时方便,不注重遵守交通规则,比如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结果导致了一场场悲剧的上演。线索提供 鲁维佳 刘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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