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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盲犬上公交缘何被拒绝

昨天上午,盲人陈欣带着他最新的家庭成员——导盲犬Betty,在家附近的舜世路等待公交车,可是,先后等来了5辆公交车,得到的答复都是“不能上车”。(5月8日《山东商报》)

公交司机之所以拒绝导盲犬上车,原因相当简单——2007年5月1日起实施的《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六款规定“不得携犬乘坐除客运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客运出租车时须征得驾驶员同意,并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 可想而知,这样的法规,明显不适应这个时代与社会了。

当然了,法规的滞后确实令人不满,但更令人担忧的,还隐藏在此事背后的民意。一位老大爷明确表示:“坚决不能让导盲犬上车,不管是什么狗都不能上车,就算是不咬人,有的人看见它就害怕,不能为了少数人的利益伤害大多数人的利益。”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尽管他们的表达方式各不相同,但核心只有一个:反对导盲犬上公交。在他们看来,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就应当牺牲盲人的利益。但这凭什么呢?因为命运的残酷,残疾人已承受了太多的磨难,他们更需要社会的温暖,相对于正常人来说,残疾人更应当得到社会的呵护与关爱。换言之,残疾人应当得到一些特权,特权之一,就是带导盲犬出入各种公共场所,其中包括公交车。而这,也是国际惯例。但遗憾的是,在国内,一些正常人囿于自己的自私与冷漠,毫无顾忌地践踏残疾人的权利。这种状况,令人心寒。

孙曙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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